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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1-19 16:15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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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、紫砂陶业公会特定年代印款
民国四年(1915年)「紫砂陶业公会」(当时称「紫砂业公所」,民国二十三年改名)正式成立,开始使用紫砂陶业公会特定年代印款。早期所用印款为带回纹边框的阳文楷书「宜兴紫砂」,亦有带回纹边框的阴文楷书「宜兴紫砂」,其后期所用印款为单边或双边,阳文或阴文「宜兴紫砂」。民国三十五年(1946年)十月底,「宜兴县陶业紫砂同业公会」解散,由「汤渡缸坛生产合作社」替代,紫砂陶业公会特定年代印款逐渐弃之不用,历时三十余年(1915~1946年)。
十四、宜兴汤渡陶业生产合作社特定年代印款
1952年二月,「汤渡陶业生产合作社」建立。1952年底,紫砂器生产逐步恢复,亦成立「宜兴紫砂产销联合营业处」。至1954年十月,裴石民、吴云根、朱可心、施福生、范正根、邵六大,范祖德等七人组建紫砂工场,隶属于汤渡陶业生产合作社,即开始使用「宜兴汤渡陶业生产合作社」特定年代印款。印款为楷书图章「宜兴汤渡陶业生产合作社出品」。字款自右向左鑴刻,不同于现今自左向右。上为「宜兴」字款;中为「汤渡陶业生产合作社」字款;下为「出品」字款。该印款除加入紫砂工场从业人员使用,凡向民间订壶、供坯者亦使用此印款。印款沿用至「宜兴县蜀山陶业生产合作社」成立半年之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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