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收藏本站|繁體中文

中国壶迷俱乐部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反思“面南背北”给论坛带来的!

[复制链接]
字体大小: 正常 放大
发表于 2011-12-26 13:45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

估计楼主要面壁十年才能领悟
发表于 2011-12-26 13:51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估计楼主要面壁十年才能领悟
崇豫主人 发表于 2011-12-26 13:45



    面壁十年图破壁,如果慧根没有,多少年也徒劳
发表于 2011-12-26 14:05:25 | 显示全部楼层
哈哈,这两日身体不佳未能上网。今儿个看到改版了赶紧上来看看,不想看到这个贴子,天大的笑话。支持面版!
发表于 2011-12-26 14:20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其实壶迷论坛..严格讲只有二个人可以讲问心无愧..小醉..面兄!七年来.小醉为论坛的付出..无论人力.精力,财力 ...
pj 发表于 2011-12-24 01:00



   
发表于 2011-12-26 14:23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面管不易,天天看贴,点评,天天如此,不其心烦,能长期如此。。。。。。非一般!
发表于 2011-12-26 14:28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
支持小醉、面兄!一位花了较大的财力,一位花了较大的精力。
发表于 2011-12-26 15:25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QUOTE:以下是引用上海人说实话在2011-12-23 18:19:18的发言:
       
上海人说实话 说:











面南背北 ...
崇豫主人 发表于 2011-12-23 22:26



    面兄虽没发过很多藏品,但可以无愧的说,他对紫砂的理解和认识在你我之上,而他为壶迷网的发展壮大付出的心血是有目共睹的的。。。。。。祝好人面兄一生平安幸福!!!为了壶迷网让我们共同付出真诚之心吧。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2-26 16:02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面南背北,尊重面南背北,尊重面管就是尊重壶迷论坛。面管签名栏留言如你看不懂请你出家三年,可能会略 ...
壹砂 发表于 2011-12-26 13:42



    你肯定是出家三年才看懂的!!!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2-26 16:08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面管挺好的  论坛上很多人承认他的   楼主如果想当管理员  自荐好了  还有个建议  你最好对论坛的管理团体逐 ...
qdqianhaiyan 发表于 2011-12-25 12:36



   
1,阁下自以为是了 ,你说“楼主如果想当管理员  自荐好了”我不想当管理员,
2,我不接受阁下建议;“还有个建议  你最好对论坛的管理团体逐 ...”你自己逐一点评吧!
3,我只对论坛提了自己的看法,无人身攻击。勿歪想!!!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2-26 16:11:10 | 显示全部楼层
无论出于何意!讨论这个话题并不应在此板块!我固执我有视之负面的直觉!移走。册除才是积极的
囊中 发表于 2011-12-25 15:27



    正视问题有何不可???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2-26 16:13:28 | 显示全部楼层
估计楼主要面壁十年才能领悟
崇豫主人 发表于 2011-12-26 13:45



    请问阁下需要几年呢???希望能回答!!!
发表于 2011-12-26 16:14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请问阁下需要几年呢???希望能回答!!!
上海人说实话 发表于 2011-12-26 16:13


可能要一生,因为慧根不够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2-26 16:20:05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只提了自己对论坛的看法!希望论坛继续火起来,无它。请勿人身攻击!叫骂谁都会但不要在论坛出现!
发表于 2011-12-26 16:22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可能要一生,因为慧根不够
崇豫主人 发表于 2011-12-26 16:14



    大实话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2-26 16:38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壶迷论坛真的至善至美了吗???就没有任何地方需要改进提高了吗???不要忙着批评我。你爱论坛。我也爱论坛!请把时间多用在帮助论坛改进提高上。如此。幸甚!!!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申请友链|小黑屋|Archiver|手机版|传奇温州mir2wz|rWanBoy Studios|中国壶迷论坛 ( 浙ICP备12017229号-5 浙公网安备33030202000576号公安备案105031|105258 )|人工智能    

GMT+8, 2025-8-4 03:17 , Processed in 1.248002 second(s), 39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